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农药残留”这个词。农药残留是指,农药使用后一个时期内没有被分解而残留于生物体、农产品、环境(土壤、水体、大气)中的微量农药原型、有毒代谢物、降解物和其他转化物的总称。农药残留是施药后的必然结果,但如果超过了最大残留限量,则会对人畜或其他生物产生不良影响。农药残留与农药本身的物理化学性质、作物本身的种类以及农药的使用环境、使用频率和施药时期都有关系。有时种植户仅仅早收获几天,就可能导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
去年,市场监管部门查出江苏省无锡市某百货商场销售的小青菜啶虫脒项目不合格。蔬菜供应商汤某称,涉案小青菜是他从张家港市乐余镇某村蔬菜基地以1.2元一公斤的价格购入的,共100公斤。他在无锡市某蔬菜农产品批发市场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销售给百货商场。涉案小青菜产地证明显示,种植户为程某。市场监管部门将案件移送至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我没想到只是早收获了几天,这批菜的农残就超标了。”程某懊悔地说。程某介绍,他种了7亩蔬菜,根据季节选择品种,一茬一茬种植。6、7月份以种植小青菜为主。在涉案小青菜的种植过程中,他使用了三种农药,包括30%啶虫·仲丁威乳油。“7亩地只用了100克。从用药到收获间隔10天。”程某说。经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使用说明显示,该种农药安全使用间隔期为14天。“我没注意农药的使用说明,只是凭经验用药。”程某介绍,涉案小青菜是首次收获的那一批,他全部卖给汤某。
最终,执法队员对程某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去年4月,张家港市农业农村局收到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案件线索移送函。函件显示,市场监管部门在无锡市惠山区某农贸市场内钱某经营的蔬菜摊上查获一批啶虫脒项目检验不合格的小白菜。经调查,涉案小白菜是钱某从无锡市梁溪区某农产品经销部购入的。该农产品经销部的负责人谷某提供产品来源证明显示,涉案小白菜种植户为张家港市乐余镇某村的蔬菜种植户郝某。谷某进货5箱小白菜,共50公斤,进价为每公斤1.5元,共计75元。
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郝某进行了执法检查。郝某是蔬菜种植户,共种植10亩蔬菜,品种为小白菜和青菜。面对执法人员的询问,他表示,在一整轮的涉案小白菜种植过程中,他共使用3次啶虫·哒螨灵微乳剂,“用量一瓶盖,大概每亩20克,一般8天打一次。”执法人员发现,涉案农药包装标签显示,该农药的使用技术要求,小白菜每季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7天。“我当时没注意农药包装上的标签。我以后一定按要求使用。”郝某说。
最终,郝某被处以1000元罚款。
如果出售蔬菜的农户不是种植蔬菜的人,也不清楚蔬菜的农药使用情况,可以免责吗?答案是否定的。
去年,张家港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收到无锡市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案件线索移送函。该局查获某食品店销售的韭菜腐霉利项目检验结论不合格,涉案韭菜是由住在张家港市乐余镇某村的蔬菜种植户汪某销售的。
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找到汪某进行调查发现,出售韭菜的汪某并不是涉案韭菜的种植者,也不知道这批韭菜施用农药的情况。原来,汪某和他的邻居都是蔬菜种植户。因为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到期,汪某的邻居放弃了在地里长势旺盛的韭菜。村委会也没有接管韭菜地,导致韭菜一直处于无人管理状态,附近居民常去地里摘一点韭菜供自家食用。汪某见韭菜长势不错,而且无人管理,于是私自收获予以出售。没想到涉案韭菜居然出现农药残留超标的情况。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村负责农业生产的村干部陈某证实,韭菜的实际种植户曾经在汪某收获前20天左右,在地里使用过50%的腐霉利农药。经查询中国农药信息网农药标签信息,该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证实涉案韭菜腐霉利项目不合格应当是未达到安全间隔期收获所致。
执法机关认为,收获食用农产品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禁止收获未达到安全间隔期的农产品。当事人收获他人种植后无人管理的韭菜,且未尽到查验责任,收获时没有确保安全间隔期,导致所收获的韭菜不符合农产品质量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对汪某进行处罚。汪某最终被处以1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农户,请落实好各项农业安全生产措施:首先,购买农药要看清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范围,不得超范围使用农药;其次,使用农药时要认真阅读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技术要求、注意事项及安全间隔期;第三,做好农产品的生产记录,如实记载农业投入品使用时间、使用剂量、方法、首次上市时间和收获结束时间等,确保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